2026年10月31日前:現場免稅
旅客在取得許可的免稅店提示護照等資料,店家確認資格後,依現行制度直接以免除消費稅的價格銷售,並把購買紀錄傳送至國稅廳。
一般物品以同一人、同一店、同一天未稅總額5,000日圓以上為門檻;消耗品則為5,000日圓以上、50萬日圓以下,須特殊包裝且不得在日本境內消費。
一般物品與消耗品各自未滿5,000日圓時,只有在合計達標,且一般物品也依消耗品規則包裝與處理的情況下,店家才可依規定合併辦理。
現制的50萬日圓上限只適用於同一人、同一店、同一天的消耗品,不是旅客整趟行程的免稅總額上限。
2026年11月1日起:退款制
免稅店先以含稅價格銷售商品。旅客須在購買日後90日內出境,於機場或港口依指示讀取護照;海關需要時可要求出示商品。
海關確認商品攜出後,免稅店取得確認資訊,再向旅客返還消費稅相當額。海關負責確認,不負責向旅客付款;退款管道與時間由各免稅店說明。
11月1日起,一般物品與消耗品的分類、消耗品50萬日圓上限及特殊包裝要求廢除;未稅5,000日圓的同店同日最低門檻仍保留。
國稅廳明定新制適用於2026-11-01以後的交易,現制與退款制沒有併行期。
資格與購買時要準備什麼
免稅購買者須符合國稅廳規定的非居住者條件。一般外國旅客通常以「短期滯在」等符合規定的資格入境,由免稅店查驗護照等資料。
在支援的店家,可用Visit Japan Web免稅購物QR碼提供護照資料;但QR碼不等於免稅資格,也不取代攜帶護照正本。
出境時的共同規則
不論新舊制度,商品都必須實際攜出日本。現制下,未攜出可能被追徵原先免除的消費稅;新制下,未取得海關攜出確認便可能無法退款。
若免稅商品放在託運行李,日本海關要求旅客在交給航空公司前先接受必要確認。大量購買時請預留檢查時間。
旅客自行另寄免稅品、在出境時以寄件證明代替實物的舊做法,已於2025年4月1日起廢止。若需要海外直送,應先詢問免稅店是否能依法直接安排。
四個不要搞錯的地方
不要把新制寫成機場統一退稅:海關只確認攜出,退款由免稅店辦理。
不要把新制寫成分階段導入:2026年11月1日起的適用交易直接改走退款制,沒有與現制併用的過渡期。
不要把50萬日圓寫成全程總上限:這是10月31日前現制下,同一人、同一店、同一天的消耗品上限。
不要以為取消密封袋就能把商品用完:11月1日起雖取消特殊包裝,但旅客仍須讓海關確認商品攜出。
可以直接買的入口
本區為付費推廣;若透過入口完成預訂,Akeru 可能獲得報酬,不影響你的價格或編輯排序。搜尋、訂購與付款由外部平台負責。
常見的問題
跨越2026年10月31日與11月1日旅行,適用哪套制度?
依購買日期判斷。10月31日前完成的交易走現制;11月1日起完成的交易走退款制。
11月1日起一定在機場拿到現金退款嗎?
不是。機場或港口的海關負責確認商品攜出,之後由免稅店退款;付款管道與時間依各店說明。
11月1日起還有50萬日圓上限和密封袋嗎?
沒有。新制廢除消耗品50萬日圓上限與特殊包裝要求,但未稅5,000日圓的同店同日最低門檻仍保留,商品也仍須經海關確認攜出。
沒有護照可以事後補辦嗎?
免稅店必須在交易時確認購買者資格與護照等資料,不能假設隔日或回國後補辦;請依店家當下要求完成。
官方一手來源
- 国税庁:現行免稅對象與門檻2026-10-31前現制門檻、合併條件與包裝規則(2026-09-03查核)
- 国税庁:退款制專頁2026-11-01起退款制的官方最新資料入口(2026-09-03查核)
- 国税庁:退款制概要含稅銷售、90日期限、海關確認、店家退款及無併行期(2026-09-03查核)
- 財務省:外國旅客免稅制度修正2026-11-01生效日與分類、上限、包裝調整(2026-09-03查核)
- 日本海關:免稅購買注意事項出境攜出、查驗與託運前確認(2026-09-03查核)
官方資料查核日 2026-09-03;票價、時間與制度可能變動,行前請再確認。